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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7048-1300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021年3月16日 09:24:40 文|天津资质代办专家(微信号:A13370481300)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发(登记)
办事指南服务表格办事流程岗位说明
事项编码11010800WS-XK-0010
事项分类行政许可
事项名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发(登记)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行使依据《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独资医院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 卫生计生委 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17〕23号)《天津市医疗机构许可管理办法》等。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主体卫生健康委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受理条件
一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受理范围
1.已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设置批复的医疗机构。
2.除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独资医疗机构以外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两证合一”的医疗机构)。
二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审批条件
1、有设置医疗机构的批准书;
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所需资料
1、《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2、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3、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4、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5、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6、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7、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7、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供的其他材料。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流程: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即可。经审核合格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不予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 床位在一百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的校验期为三年;其他医疗机构的校验期为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样式)
以下情形不予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不符合《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准的事项;
2、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3、投资不到位;
4、医疗机构用房不能满足诊疗服务功能;
5、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等公共设施不能满足医疗机构正常运转;
6、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不符合要求;
7、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不合格;
8、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疗机构登记信息可以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官方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目查询。但是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在网站是查不到的。如要要查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真伪可以到所在辖区卫生局进行查询,或通过当地政府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官方网站申请信息公开,需要填写申请人个人信息,以及申请事项等内容,或者可以直接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填写书面申请表,均可以获得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信息。(查询需时15个工作日)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关问题解答
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好办吗?多久能办好?
【回答】: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手续比较简单,不同城市办理时间不同。例如天津市45日可以办好。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可以转让吗?
【回答】:不能。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如何办理?需要年检吗?
【回答】: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手续比较简单,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即可。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需要每年进行年检,但到期前三个月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校验手续。
四、什么是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什么用?
【回答】: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的一种有效证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登记了医疗机构的基本信息及核准其开展的执业内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要在医疗机构的大厅内张挂明示。
五、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交材料的要求
1.申请方须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材料应用黑色或蓝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或打印,内容须完整、清楚,不得空项;网上下载表格不等改变其样式和规格;申请材料应按顺序提交,用A4纸打印或复印各项材料。
3.复印件应在材料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由设置单位加盖公章或由设置人签字并标明日期。
4.申请方如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许可事项,应填写《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7),并提交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申请方凭《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领取审批结果,若“凭证”丢失,申请方须带身份证及机构开据的证明信领取审批结果。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意事项
1.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充任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1)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2)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3)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
(4)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5)被吊销及吊扣《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立即咨询:1337048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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